CRITERIA

评审标准

每日大赛以舞台、镜头、主题、造型、现场适应、沟通协作和职业素养构成综合观察框架。评审不虚构真实评委名单,也不以肤色、民族、体重、婚姻情况、残障或身体特征进行歧视评价。

DP
01

舞台表现

关注台步节奏、重心控制、停点、转身、空间使用与整体稳定度,不要求所有人采用同一种步态。

02

镜头表达

观察不同景别中的动作、视线、表情和构图意识,以及在光线与机位变化下的调整能力。

03

主题理解

判断是否准确识别任务核心,并能通过动作、造型、情绪与画面把主题转化为可理解表达。

04

造型完成度

从服装、妆发、配饰、色彩、场景和动作的关系判断整体性,不以暴露程度或体重作为价值判断。

05

现场适应

关注面对音乐、灯光、动线、时间或设备变化时的判断和恢复能力,安全意识本身也是适应能力。

06

沟通协作

观察能否清楚理解指令、表达需求、尊重边界,并与摄影、造型、调度及其他参与者顺畅配合。

07

职业素养

包括守时、资料真实、尊重流程、保护隐私、接受合理反馈、维护作品授权和对公开内容负责。

08

综合表现

在不同环节记录基础上综合判断一致性与成长,不用单次失误决定全部结果,也不虚构星级或百分比。

01

公平与非歧视原则

参赛者的文化背景、身体条件和表达风格可能不同,专业评审应回到任务要求与实际完成,而不是套用单一审美模板。任何影响结果的重要标准都应能够被清楚解释。

若某一任务具有特殊要求,应在任务发布时说明,而不是完成后临时改变规则。没有可靠依据时,不对外展示精确评分或虚构评委意见。

02

评审记录与结果关系

阶段记录用于形成综合判断,但并不等同于即时排名。结果公示前还可能涉及参赛状态、资料完整性和授权确认,因此现场反馈不能被直接解读为最终结果。

赛事不会承诺通过付费培训、私人关系或额外消费改变评审结果。对事实性资料错误可以申请更正,但不以私人转账换取特殊处理。

MORE CONTEXT

标准如何落到实际观察

同一项标准需要结合具体任务理解。例如舞台表现并不是要求所有人走出相同步幅,镜头表达也不是固定一种表情;评审更关注参赛者是否理解任务、能否稳定执行,并在现场变化后做出合理调整。标准应当帮助解释表现差异,而不是把个人审美包装成唯一正确答案。

综合判断还要考虑不同环节之间的一致性和成长。一次失误可以被记录,但不应脱离前后过程无限放大;一次突出表现也不自动等同最终荣誉。涉及事实性记录时应允许核对和更正。赛事不以付费、私人关系、身体特征或未经公开的所谓内部标准改变正式结果。